班级财产量化管理实施细则
一、目的意义: 学校的一切财产都是国家财产,是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的物质基础。为调动师生参与校产管理的积极性,做好班级财产承包管理,使后勤管理和服务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细则。
二、量化评分标准:(满分100分)
1、课桌、讲桌(20分):报损扣2分/张;报废扣10分/张;维修扣1分/张。
2、凳子(10分):报损扣1分/只;报废扣10分/只;维修扣1分/只。
3、教室门(10分):主体报损(主体)扣10分/扇;损坏扣4分/扇;损坏小五金扣1分/件。
4、窗户(20分;室内10分,走廊10分):主体报损扣4分/扇;损坏玻璃扣5分/块;损坏小五金扣1分/件。窗户放学未关,一次一扇扣一分。
5、黑板(10分):主体报损扣5分/块;损坏扣1分/处。
6、电器(10分):损坏扣1分/处;报废扣2分/处;未关灯、风扇等电器每次扣2分/处。
7、墙壁、地面(10分):损坏扣2分/处;划痕扣2分/处;
8、责任区(10分):损坏扣2分/处。
三、检查、评比:
1、每学期不定期检查:其中平时检查占40%,期中、期末检查占60%,两次相加即为本学期综合得分。
2、取得全校综合得分前四名的班级将被评为“财产管理先进班级体”荣誉称号。
3、各班级综合得分×10%记入班主任年终考核。
马家店中学总务处 2017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