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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

2017年09月18日 09:20:04 访问量:5

 

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学生饮用水卫生,保障学生的饮水安全,依据《食品卫生法》、《生活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 认真执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坚持灭“四害”等病媒生物防治的常规工作,确保我校师生的饮水安全。

  二、学校学生生活饮用水及自备水源,应经市疾控中心水源水质监测合格后,方可作为供水水源。加强对水源的防护,落实相应的水源保护措施,水源50米以内不许存在污染源。水井要设有井盖,加固上锁,设专人定时供水。二次供水蓄水池要加盖、加锁,溢水口要加设网罩。

  三、对学校饮用水设施进行必要的保养,以确保供水设施的完好正常使用。定时对饮水设施进行卫生清理和消毒。学校的自来水供水蓄水池每学期至少进行一次清洗,每年至少采水样送市疾控中心检测一次。师生的饮水机由供水方定期进行清洗、消毒,夏季每月一次,冬季每两月一次,并做好定期清洗消毒记录。所用的净水剂和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要求和有关规定。经常观察饮水设施内外部的卫生和水质情况,及时清除污垢,保证师生饮用水的干净和卫生。

  四、从事饮水机清洗消毒人员应有有效健康体检证明,并按清洗消毒规程操作,清洗消毒使用的消毒剂有有效的卫生许可批件。

  五、师生直接饮用的桶装水必须是标有生产日期和QS认证标志的,并每月向供水方索取检验报告,以确保广大师生用上安全、放心的纯净水。

  六、学校在校内醒目位置设置饮水卫生公告栏,告知学生饮水安全须知,包括不宜饮用生水、提倡喝开水,一旦发现生活饮用水水质污染或不明原因水质突然恶化及水源性疾病暴发事件时,学校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卫生及教育主管部门。

  七、注意安全、节约用电。当天工作、学习结束后必须关闭房间所有电源,包括饮水机电源。严禁学生自行拆御饮水机,如有故障及时到总务处更换。

  八、食堂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型肝炎、活动型肺结核以及化脓性、渗出性皮肤病,不得从事饮食工作。

  、学校应制定饮水突发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理办法。并自觉接受当地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

 

 

                

 

 

                          潮阳街中学

                          2017.8

 

 

 

 

 

 

 

 

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

 

 

 

 

 

 

 

 

潮阳街中学

 

 

 

 

 

 

 

学校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饮用水、生活用水卫生,保障师生的饮水、用水安全,根据《饮用水、生活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专人负责,责任到人。

  二、学饮用水设施是为方便师生用水而设。全体师生应树立节约用水观念,增强节约用水光荣、浪费水可耻的意识。 

   三、在校内醒目位置设置饮水、用水卫生公告栏,告知师生饮水、用水安全须知,包括不宜饮用生水、提倡喝开水,一旦发现饮用生活用水水质污染或不明原因水质突然恶化及水源性疾病暴发事件时,学校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卫生及教育主管部门。 

   四、我校用水为集中式供水,学校水房由专人负责,水房应加锁,每日清扫,保持洁净,以确保全校师生的用水安全。 

   、加强饮用水、生活用水的常规管理,加强对学校使用的供水设施、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开水温度必须达到100℃,并应保证学生足量           

   、加强饮水卫生健康教育,教育学生不饮用生水,提倡喝开水,发现水质出现色异味等现象应立即停用并报告。     

 

 

             潮阳街中学

             2017.8

 

 

潮阳街中学饮用水卫生管理组织

 

为切实加强对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的管理,经学校研究决定成立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小组,负责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 

 

组  长:杨宝林

副组长:陈建忠 杨国栋

成  员:刘涛 李凤洲 董坡

兼职管水员:董坡

 

 

 

 

 

 

 

 

 

 

 

 

预防饮用水污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提高我校预防和控制突发学校饮用水污染(包括水厂停水)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导和规范学校饮用水污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者消除突发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突发学校饮用水卫生事件(包括水厂停水)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 

水污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宝林

副组长:陈建忠 杨国栋

成  员:李凤州  刘 涛 董 坡

二、学校饮用水污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原则:

1、学校要建立健全校内饮用水污染突发公共事件组织机构,实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分级责任制度,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2、遵循预防为主,常抓不懈的原则,对饮用水污染突发公共事件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

3、学校内发生饮用水水污染事件时,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报告给当地人民政府及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并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积极进行调查处理,同时做好学生家长及学生的安抚工作。                   

4、学校应提供对学生饮用水卫生知识的宣传和健康教育工作。

三饮用水污染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措施 

1、加强对饮用水污染的预防措施,定期对水井水质进行监测,加大对水井周边环境的监督力度。 

2、学校一旦发生学生饮用污染水时,应立即停止供应,并以最短的时间上报街道教委,上报发生水污染的地点、时间、饮用水人数等相关内容。 

3、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

4、保留造成饮用污染水的水样。 

5、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 

6、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    

7、如遇到水厂停水,接到通知,提前备足饮用水,如遇到突然停水,应在最短的时间内,购置合格的桶装水,以满足需要。

 

 

 

 

 

 

 

                           潮阳街中学

                          2017.8

 

 

潮阳街中学饮用水水质送检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饮水卫生安全管理,预防学校发生群体肠道传染病事件发生,学校建立饮用水水质定期送检制度:

1、学校落实专人对取水、输水、净水、蓄水和配水等设施及环节的安全质量管理,建立放水、清洗、消毒、定期检测和检修制度, 规范操作规程,落实防范措施,保证供水水质安全卫生。

2、遇生活饮用水水质污染或不明原因水质突然恶化及水源性疾病暴发事件时,学校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报告当地卫生和教育行政部门。 

3、因我校是设有食堂学校,必须向学生供应开水。 

4、学校总务处每学年开学前一周把学校饮用水水质送检,根据上级卫生部门的检验报告决定饮用水使用或改进措施。

 

 

 

 

 

 

                         潮阳街中学

                          2017.8

 

 

学校饮用水污染事件报告制度

一、学校建立水污染事件报告工作机构,指定报告联系人员。   

二、报告对象:区教育局、区疾控中心(办事处中心卫生院)、办事处教

学校如果发生疑似饮用水污染突发事件,必须立即 上报区教育局、区疾控中心(办事处中心卫生院)、办事处教,同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控制事态发展,确保师生平安。 

三、报告内容:      

  1、学校将我校集中式供水水源地突发性不明水污染事件及时报区教育局、区疾控中心(办事处中心卫生院)、办事处教。由区疾控中心(办事处中心卫生院)迅速组织监测,掌握污染情况。   

2、学校的生化药品在储存、使用和处置过程中发生的爆炸、燃烧、大面积泄漏等意外事故对学校水环境造成污染的均作为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及时上报,由区疾控中心(办事处中心卫生院)迅速组织监测,掌握污染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3、学校应收集、整理(伤亡人数、经济损失等)基础资料上报区教育委、办事处。   

、安全报告的内容要真实可靠,及时核实,弄清后再报,不准不报、假报和隐瞒不报。  

 

                            潮阳街中学

                           2017.8

学校饮用水污染事件责任追究制度

为强化学校饮用水管理,确保安全稳定,进一步增强师生的安全 隐患意识和教职工的安全责任意识,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做的安全事故处理有依可据,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制度。     

一、责任追究原则:     

1、领导:谁分管,谁负责;      

2、教职工:有工作岗位就有安全责任:      

3、“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二、责任追究程序     

校长是学校饮用水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发生极重安全事故由上级有关部门追究相应责任;发生严重与极重安全事故分管安全的部门负责人负督查和管理责任,由校长追究责任;出现严重饮水安全隐患与发生所有饮水安全事故具体工作人员负直接责任,由校长和分管安全的部门负责人追究责任。       

1、一般饮水事故责任由学校分管负责人调查处理;      

2、较重的事故责任由校长任组长的调查处理小组来处理;      

3、严重的饮用水事故责任将由校长任组长的调查处理小组进行处理并报上级有关部门;       

4、极重的饮用水事故责任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处理,达到追究刑事责任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三、责任追究形式       

1、口头批评;

2、按学校相关管理制度处理;

3、责令书面公开检查;

4、与考核挂钩;

5、全校通报批评;

6、取消当年晋级评优资格;

7、承担经济责任;

8、报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9、年终考核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10、移交司法机关另行处理。出现较重事故及以上且尽够了责任的按责任追究形式的1—3条处理;出现一般安全责任事故的按责任追究形式的1—4条处理;出现较重的安全责任事故的按责任追究形式的1—6条处理;出现严重的安全责任事故的按责任追究形式的1—8条处理;出现极重的安全责任事故的按责任追究形式的1—10条处理。造成学校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责任追究范围        

凡是在校园内发生的饮用水安全事故,都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安全责任。                                     

 

 

                          潮阳街中学

                          2017.8

 

潮阳街中学饮用水卫生安全责任制

为认真落实学校生活用水安全事故防范措施,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组织机构: 

学校饮用水卫生管理组织

组 长:杨宝林

副组长:陈建忠 杨国栋

组 员:李凤州  刘 涛 董 坡  

定期消毒员:董 坡

二、学校饮用水安全监管和责任追究制度     

1、学校校长为学校食堂生活用水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副校长为直接责任人,食堂负责人往为具体责任人,校领导应把生活用水卫生安全工作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生活用水卫生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各级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2学校食堂在主管领导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全校食堂生活用水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学校设立专、兼职生活用水卫生监督管理人员,具体负责监督检查学校生活用水卫生安全,以及相关政策、措施及制度的落实,履行监督检查的职能。    

3、 学校应对食堂等易发生生活用水卫生安全事故的场所加强管理,严禁非相关岗位人员进入食堂,严禁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安全。    

4、班主任以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饮用水,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增强学校生活用水卫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5、学校食堂应取得卫生许可证方可营业:校内饮食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体检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学校要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生活用水卫生法律知识的培训。    

6、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事件,主管领导应立即到现场进行指挥,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向校领导、卫生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7、对于饮食工作各级责任人员违反规定,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其各自职责,造成就餐者身体损害甚至生命危险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8、 由于工作不负责任,违反以上职责,造成不良影响的,处以经济罚款,一旦发生生活用水卫生安全事故,由学校组织相关负责人进行调查并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上报教育局,由相关部门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潮阳街中学

                             2017.8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确保在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做好应急处理工作,保障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依据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天津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传染病防治法》、《宝坻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等,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特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一)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发生在局部,尚未引起扩散或传播,还没有达到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突发事件。   

1.发生个案肺鼠疫或肺炭疽病例、疑似病例。    

2.发现个案非典型肺炎疑似病例。    

3.发生个案霍乱病例或疑似病例。    

4.发生个案人禽流感病例或疑似病例。    

5.局部发生原因不明的群体性发热或其他疾病。     

6.发生无死亡病例报告、10人以下的食物中毒或轻度职业中毒。     7.局部发生预防接种或学生预防性服药群体性不良反应。    

8.局部出现生活饮用水水质污染。     

9.局部出现一周内乙、丙类传染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水平的一倍以上。     

10.其他对公众健康可能造成危害的事件。     

(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在较大范围内发生,出现疫情扩散,尚未达到特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突发事件。    

1.连续发现2例肺鼠疫或肺炭疽。     

2.出现非典型肺炎临床诊断病例或多例疑似病例。    

3.连续发现2例霍乱病例或多例疑似病例。    

4.连续发现2例人禽流感病例或多例疑似病例。 

5.连续2个单位(团体)发生原因不明的群体性发热或其他疾病。      6.发生无死亡病例报告、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食物中毒或中度的职业中毒。     

7.连续2个班级出现预防接种或学生预防性服药群体性不良反应。   

8.连续2处出现有关联性的生活饮用水水质污染。     

9.连续2个班级发生一周内乙、丙类传染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发病水平一倍以上。     

10.其它可认定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突发事件。     

(三)特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影响大、范围广、涉及人数多、危害严重的突发事件。    

1.出现2例以上,并继续扩散的肺鼠疫或肺炭疽疫情。

2.出现2例以上,并继续扩散的非典型肺炎疫情。    

3.出现2例以上,并继续扩散的霍乱疫情。   

4.出现2例以上,并继续扩散的人禽流感疫情。    

5.多个单位出现原因不明的群体性发热或其他疾病。     

6.有死亡病例报告、30人以上的食物中毒或重度职业中毒。     7.多个班级出现预防接种或学生预防性服药群体性不良反应。     8.多处出现生活饮用水水质污染。    

9.多个班级出现一周内乙、丙类传染病发病水平明显超过前5年同期水平,并快速扩散。     

10.其它可认定为特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突发事件。    

二、应急处理指挥小组的组成和职责。   

(一)应急处理指挥小组的组成     

突发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指挥小组,由卫生院主要领导担任,成员由医疗、卫生防疫、妇幼保健、和各服务站等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应急处理指挥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卫生院。   

(二)职责。      

1.组织、协调卫生技术力量,防止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和蔓延。  

2.负责校内救护车辆的统一调配使用。     

3.组织评估临床治疗病人、预防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措施效果,完善各项防治方案。   

4.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涉及的范围、程度向政府提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和启动预案的建议     

5.负责突发卫生事件的各项监督检查工作。    

6.组织开展卫生科普知识的宣传等工作   

三、工作机构及职责。    

(一)卫生机构。

1.卫生院对全镇的突发事件实施监督管理。防保科承担责任范围内的突发事件管理任务。     

2.防保科在卫生院的领导下,负责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疫情报告,医疗机构、留验站的隔离、消毒、防护和医疗废弃物的处理,公共场所消毒,密切接触者的医学观察、疫点的环境消毒,生产、经营和使用的消毒产品、防护用品的质量等进行监督检查。     

3. 设专职人员和车辆负责突发事件发生时病人的转运工作,并建立安全的转诊制度。区人民医院为我突发事件定点医院,承担全区突发事件的防治工作任务。     

4.卫生院设立发热门诊和留观室,实行首诊负责制。     

5.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设立预防保健组织或者人员,承担本单位和责任地段的突发事件预防控制和疫情管理工作。    

(二)卫生专业队伍。

区卫生行政部门统一调配全区的卫生人力资源,从各级、各类疾病预防控制、医疗等机构抽调精干人员组建处理突发事件所需的专家、流行病学调查、医疗救护和病原监测等卫生专业队伍。     

1.流行病学调查队伍。从我区医院从事医疗、预防保健工作的人员中抽调精干力量,组建适应我突发事件防治工作需要、具有一定规模的流行病学调查队伍。

2.医疗救护队伍。选择从事内科、外科、传染科、麻醉科、护理等专业人员组建的医疗救护队伍。

、监测与预警     

根据国家关于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报告、举报、预警通报和信息发布制度的要求,我校应加强疫情监测和疫情报告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疫情信息网络。专门工作人员负责信息管理工作,及时上报防治情况和疫情信息。    

(一)信息的来源与收集。监督检查工作信息,通过信息公布渠道获得的信息,社会团体、个人报告或举报的信息,通过网络、电视、报纸、文献等渠道获得的信息,上级或外地反馈的信息等,上报的信息必须及时、可靠、准确、全面。    

(二)信息的分析与处理。对收集的相关信息进行核实和汇总,应立即报告街道政府,同时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预警通报与信息发布     

1.预警通报按照市、区政府规定执行。     

2.各类突发事件相关信息在没有得到证实之前,实行保密制度。    

3.所有涉及疫情信息的资料均应按法定要求妥善保管、处置。     

4.未经授权或未通过正式渠道公布的疫情信息,任何不得随意宣传。    

5.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全面。    

五、应急处理   

(一)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

1. 卫生院  卫生院在接到下级卫生部门的报告后,应立即了解情况,掌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动态,确定事件类别、性质和严重程度,并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需要,组织应急救治队伍和有关技术人员赴现场,指导和协助当地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并及时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报告。     

2.医疗机构。   

(1)对因突发事件致病的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对就诊病人实行首诊负责制,并书写详细、完整的病历记录;    

(2)对需要医学观察的立即收入专门的观察室,并做好隔离防护和会诊;   

(3)对需要转送至指定医疗机构诊治的确诊病人、疑似病人,

3应当按照规定安排专用车辆运送,并将病人病历记录的复印件转送至接受的医疗机构。  

4.对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采取医学观察措施,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应当予以配合。   

5.采取卫生防护措施,防止交叉感染和污染。     

6.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实施必要的卫生处理。   

7.负责病人的诊断、治疗和收治管理工作。收治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要依法报告区卫生防疫站。     

8.做好医务人员的培训和个人防护。  

9.做好有关卫生宣传教育工作。 

(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的应急处理。

在坚持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措施的基础上,严格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各项预防控制措施。 

(1)迅速组织开展医疗救治和流行病学调查与分析,判定事件的性质、类别和严重程度,同时分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展趋势,提出应急处理工作建议,制定和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技术方案。   

(2)对重大中毒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危害范围做出判断,判明引起事件的毒物种类及数量,提出现场处置方案,指导和组织人员采取各种措施进行自身防护。

(3)及时向街道人民政府报告和区卫生局报告,根据事态发展,提出启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建议。 

(4)加强值班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制,保证信息联络畅通。   

(三)特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 

在坚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措施的基础上,各有关单位、相关科室严格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各项预防控制措施。    

(1)组织专家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综合评估,判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类型,提出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建议,并上报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 

(2)及时制定、修改调查方案、技术标准和规范。

(3)检查督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    

(4)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应急物资的筹备计划,依法接受和管理社会捐赠的资金、物资。        

(5)、物资的储备与调度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消毒和防护用品的准备,卫生院做好医疗救治药品、药械的准备。   

 

 

 

 

 

 

 

 

 

 

 

                           潮阳街中学

                          2017.8

 

编辑:杨柏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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